《法官法》上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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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照妖鏡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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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收賄、喝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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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務正業兼差賺錢的司法官一一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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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職務法庭至今只將1名檢察官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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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能達到淘汰恐龍司法官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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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觀察。長久以來,司法機關被認定是保守封閉的單位,司法人員官官相護的印象深深烙印在民眾心中,但以往關起門來不受外界監督的法庭,在《法官法》實施後,司法官荒謬的問案態度,被攤在陽光下檢視。被稱為「憤怒鳥」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冠佑,開庭時飆罵被告「我就是很想關你」、「女人開什麼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正,竟譏諷被告「你這是在找死啊!」,還向被害說「60幾歲了,不要在那裡假清純。」以不當言詞威逼、貶損、侮辱當事人。不僅檢察官問案狀況百出,就連職司審判工作的法官,也有離譜的訴訟指揮;新北地院法官李昭融審理1件租屋糾紛時脫線演出,當庭打電話給法官老公討論判誰輸贏。代表司法正義的檢察官,更有因沾惹酒色引發爭議,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與不當人士往來應酬,多次出入有女陪侍的聲色場所;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岳輝、李宗榮,與司機前往KTV續攤,2檢察官到隔壁包廂向友人敬酒,明知對方找來女子陪侍,卻仍未立即離去。此外,高院法官陳炳彰,10年前轉任優遇法官,沒有從事審判工作,但仍領實任法官,他坐領國家俸給還不知足,竟兼差投資經營土石開採業,並要求合夥人簽立2500萬元本票擔保其利益。問題司法官被揭露後,由司法院職務法庭決定如何懲處,讓不適任的司法官退場,但至今職務法庭的判決,遭人質疑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當務之急,職務法庭應硬起來,對違法失職者予以重懲,才能根絕「失控的司法官」。★中時電子報關心您:喝酒不開車,喝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