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廿二歲的王姓社區保全,
,去年一月一日被指派到新店一社區當班,
,未料上班第五天,
,他幫一住戶代收申請的信用卡掛號信,
,竟請貪念,
,將信用卡占為己有,
,拿著它帶女友搭高鐵、住大飯店、上百貨公司購物,
,四天刷爆信用卡的六萬額度,住戶接到銀行電話發覺有異報警,士林地院昨依業務侵占和偽造文書等罪,判王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月,得易科罰金五十七萬元。,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