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團長性侵少女 高院撤銷交保

     「道之門生活學堂」團長歐陽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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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與女學員共同性侵女學員11歲的女兒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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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日前裁定讓歐與惡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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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不服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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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昨天認為士院事後又緊急對2人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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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示認為有高度逃亡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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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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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下周一將召開羈押庭裁定。
     士林地院對當時准予2人交保表示,合議庭法官雷雯華、蔡子琪和李郁屏是因全案已開完言詞辯論庭,考量全案將於本月31日宣判,已無串證之虞,且所犯重罪理由不足以羈押,才准交保。
     另合議庭當時認為並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潛逃之虞,檢方提出抗告後,合議庭為確保周全,才函請航警局等單位對被告境管。
     至於高院的裁定指出,2名被告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起訴犯行多達17次,被告坦承曾與被害少女3人一同前往汽車旅館,少女曾為歐陽顯口交,婦人曾將少女日記沒收,且要求少女佯稱日記所載皆是寫小說的幻想等語,顯示2人確有湮滅證據或影響少女證述事實。
     高院指出,2名被告均矢口否認犯行,犯罪嫌疑重大,分別僅以15萬元、10萬元具保停止羈押,是否足以擔保2人如期到庭接受審判、遵從判決結果到案執行的法律效果,均有疑義,所以撤銷士院交保裁定,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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