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弟弟詐保 退休警官判無期

2012年7月21日下午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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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看見弟弟騎腳踏車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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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駕車從後方猛力撞擊弟弟的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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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逃離現場;游的弟弟送醫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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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擔心東窗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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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汽車重新噴漆後放火燒毀。事後,游向南山人壽詐得保險金985萬多元,國泰、台灣人壽保險公司則因被害人死因尚待查證,暫緩理賠;警方據報後展開調查,以游的汽車保險桿的編號,循線破獲此起詐保案。一審認為,游曾為執法人員深知員警辦案手法,卻將專業拿來犯罪及滅證,手段凶殘,犯後無悔意,判他死刑;案經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為,游僅因需錢孔急,為圖詐領保險金,罔顧人倫,開車撞死弟弟後,再製造車禍意外的假象,犯行重大,但考量游的精神狀況,矯治後仍有教化可能,將游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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