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島被降格 陸學者:裁決嚴苛又極端

中國大陸海洋法研究學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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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不同機構間相互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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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的仲裁庭極可能為了擴大自己的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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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博人眼球」的判例。在太平島的屬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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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取非常嚴苛的標準。南海案仲裁機構為常設仲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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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聯合國所屬的國際法院。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副主任閻岩對中央社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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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國際法機構間有競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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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導致仲裁庭作出較極端的裁決,引起在國際社會的重視。聯合國國際法院規定,仲裁雙方都必須同意參與,才能做爭端解決。中國大陸從一開始就表明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也促使菲律賓找尋其他最利己的仲裁方式。閻岩說,南海最終裁決昨天晚上公布,長達500多頁的裁決書她還沒有完全消化完畢,但就已看到的部分,認為裁決有失公允。裁決表示,南沙地區都不是島,一部分是岩礁,一部分是低潮高地,無法享有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棚。太平島被認為只是岩礁。此外,裁決認定大陸部分加強工事的島礁為「人工島」,只有500公尺的安全區。閻岩說,仲裁承認太平島上有可飲用的淡水、可種植植物、有經濟活動、也有短期漁民居住,但採取非常嚴格的認定標準,認為太平島上沒有長期居住的證據,她認為這是「走入極端」的判斷,太狹義解釋,對國際法未來的發展影響很大。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必須能維持人類居住及其自身之經濟生活,才能主張大陸礁層及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任何不符合上述兩項準則的岩礁,只能主張12海里的領海。閻岩說,這條公約沒有提到人類必須「長期」居住;而且,仲裁員在沒有實地觀察的情況下,部分憑藉19世紀到20世紀初古地圖就作出南沙地貌判斷,她認為公正客觀性存疑。「這判斷在國際法沒有先例」,閻岩說,由於島礁判定議題敏感,全世界各地的海域條件也不同,目前為止國際法有關的判決都採取迴避處理,不下結論,但這一次卻有了非常清晰明確的裁決,她認為裁決「很大膽」。至於大陸在南海海域「九段線」歷史權利被認為不合法,閻岩說,雖然仲裁有採用一些歷史案例,但她認為對國際習慣法的採用「不夠全面和客觀」。1050713(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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