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歲蔣姓老翁長期和妻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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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卻與照料其生活起居的40多歲李姓女看護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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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翁過世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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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妻以通姦為由提告李女求償100萬元;李女雖辯稱兩人只有口交、愛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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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改口遭強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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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不敵老翁日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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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方法院認定他們有嘿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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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李女須賠蔣妻30萬元。蔣妻與蔣翁結婚超過50年,因兩人在10年前分居,2011年間蔣翁才雇請李女擔任看護,不過,蔣翁過世後,蔣妻從他日記得知丈夫和李女婚外情,認為李女明知蔣翁有家室,還與其通姦,侵害她的配偶權,提告賠償她慰撫金100萬元。李女則說,蔣妻已分居許久,不曾過問蔣翁私生活,對他與其他女子發生性關係應有同意之意,不應求償如此高額慰撫金;而她也一直以為蔣是喪妻或離婚,和蔣翁僅有口交、愛撫,沒有通姦行為,且刑事部分已獲檢方不起訴。不過,法官從已故蔣翁日記查出,蔣翁生前曾寫下「她(指李女)經不起我的要求作愛」、「她明天要回桃園,元宵夜才要回高雄,故上午就辦事二個多小時,好高興」;法官認為,李女身心健全,若遭人每日施暴豈有繼續留任工作,甚至主動聯繫,依蔣翁日記所述,兩人確實一度為男女朋友且有性行為。法官也指出,李女未能舉證其誤認蔣翁有喪隅或離婚的事實,且蔣家中掛有全家福照片為證,李女應知蔣已婚,仍和他交往達數月,已破壞蔣妻婚姻,對李女辯詞不可採,判決她應賠償蔣妻30萬元,仍可上訴。(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