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宏泰人壽董座溢領特支費 判還360萬元定讞

宏泰人壽指控周國端擔任董事長期間,

新娘禮車 出租

,有上百筆特支費違反公司規定且與業務無關,

台中會計事務所

,宏泰提起訴訟要求周男返還500萬元;最高法院經清查明細後發現,

高雄清潔打掃

,周男確有溢領360萬多元的特支費及差旅費,

彰化 新娘秘書教學

,今日判決須返還確定。這起官司導因,

桃園 清潔公司

,周國端在2006年至2010年間擔任宏泰人壽董事長,

最佳瓶裝水

,他離職後公司隨即提起訴訟,指他請領了1314萬元的特支費,及301萬元的國外差領費,並在例假日於五星級飯店住宿、泡湯,與業務無關部分須還公司。周男辯稱,公司每月給他15萬元的特支費,超過部分只要會計核銷並沒有約定限額,且他每次出差公司也沒有規定金額上限,這些費用都經股東常會決議承認,他已卸任董事長,公司不得事後藉端再為請求。高院核對相關單據後,認定周男擔任董事長期間所報支的特支費用,須返還超過15萬元限額部分,加計他違反規定所領取的國外差旅費,共計須返還360萬7569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中時),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