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殺住持未遂 判刑14年10月

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為爭奪廟產,

KL-D1000

,夥同殯葬業者等8名共犯,

臭氧機

,涉嫌殺害高雄金山寺住持未遂;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

生命之水

,依殺人未遂罪,

椰子水

,判刑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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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確定。這起案件源於警界退休的莊茂鴻從事殯葬業,於民國100年3月起向時任高雄金山寺住持釋傳孝租地,從事殯葬業務且獲利豐厚。顏漢文協助釋傳孝處理法律業務,認識莊茂鴻,在釋傳孝過世後,高屏地區寺廟住持全由釋圓塵負責,莊茂鴻想與金山寺繼續簽約被拒,顏漢文因投資不順,又積欠銀行貸款,與莊茂鴻圖謀金山寺經營權。檢調調查,顏漢文與曾任記者的劉己玄偽造開會紀錄,以便申請成立財團法人金山寺社會福利基金會,顏漢文請擔任他司機的李育成及女友張印華,在釋圓塵車上裝GPS追蹤器,收集違反佛教戒律證據。因始終無法收集到證據,於是由莊茂鴻的出獄友人黃俊清,引介假釋中的陳穎甫製造假車禍,企圖殺害釋圓塵,但釋圓塵只骨折,悻免於死。假車禍失敗後,顏漢文與莊茂鴻又買了3把槍和子彈給陳穎甫,由張印華假意皈依釋圓塵探聽行蹤;101年9月,陳穎甫衝入屏東準提寺向釋圓塵開槍,貫穿釋圓塵右手臂,擦傷腹部,逃過一劫,陳穎甫當場被制服。1060208(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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