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吉桑版李宗瑞 迷姦酒店小姐判賠40萬

有「歐吉桑版李宗瑞」之稱的林姓機電公司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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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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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迷昏3名公司職員、5名酒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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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部分遭判刑18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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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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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性侵後精神受到極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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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想要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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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400萬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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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官衡量2人的經濟條件,認為賠償40萬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林男在日式酒店認識被害女子,2011年7月間,兩人相約在酒店喝酒,接著轉往附近的酒吧,期間林趁被害女子不注意,在酒杯內混入安眠藥,預謀將已經昏迷的酒女帶往旅館,拍攝裸照並用手指猥褻、性侵得逞。林辯稱,兩人合意性交,酒女酒醒後,已經慢慢恢復意識,可以自行淋浴,並無不法。被害酒女說,林男約她出來喝酒,第二攤時感覺頭暈,就被帶往旅館裡面,印象中有洗澡,醒來就全身全裸躺在床上,並沒有意願與林發生性行為,只是單純陪他喝酒、應酬而已。法官在林男的電腦主機中,發現硬碟G槽中,有拍攝被害酒女的影片,裡面從床尾拍到床頭,還有林從後方伸手撫摸女子的胸部,以及下體的動作,成為犯罪的鐵證。不過,影片中女子左手、臀部有2到3度燙傷,如果女子有意識,則會疼痛哀嚎,認定酒女是遭迷昏,處於無意識狀態遭到性侵。判決指出,被害女子的貞操權遭到侵害,事發後終日以淚洗面,不敢與友人傾訴,甚至有輕生的念頭,而被告卻毫無悔改之心,言詞狡辯,聲稱自己公司結束營業受到極大的打擊,判決林須賠償被害酒女40萬。★中時電子報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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