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王志雄,
專業影印店
,因辦理生活通訊集團子公司增資案時,
聽譯
,涉及幫助前同居人王修昭虛偽增資,
台中安招財斗首
,台灣高等法院十九日審結,
逐字 聽打
,駁回他的上訴,
贈品採購
,維持一審判刑六月,
噴霧降溫
,可易科罰金。
王志雄與通緝中的前助理王修昭,
攝影活動
,是男女朋友關係,檢方原起訴二人成立生活通集團,由王修昭任實際負責人,旗下有翔弘科技、生活通信、青橄欖科技、為天科技等公司,自七十八年起以各公司間交互轉帳取得銀行存款憑證後,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或增資變更登記,隨即將存款資金挪作他用。
王修昭在翔弘、生活通信等增資案中,匯入上億元資金作增資證明,事後轉帳二千九百廿五萬進入王志雄所經營的「首一投資」公司帳戶。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王志雄並未侵占公司資金,只基於幫助的意思,將應得的金錢交給王修昭在生活通、翔弘兩家公司辦理虛偽增資,利用不實增資矇騙股東。依違反商會法「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結果幫助犯」罪名判刑六月,可易科罰金。
王志雄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後,昨日為高院駁回,維持原判。本案可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