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棄屍 獄中抄佛經 判無期

     男子楊文川與姊姊前男友張裕澄為10萬元財務糾紛相約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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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竟持刀刺死對方並棄屍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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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體7天後被人發現時已長滿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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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0指有8指被野狗啃走。最高法院審酌楊在監所中一字字手抄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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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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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依殺人等罪將他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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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的楊男在前年11月底簽本票向張裕澄借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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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約定分期償還;楊去年初無法償還第1期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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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到張桃園工廠兼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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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對方同意延期清償。
     但張拒絕楊的請求,並表示要將欠款未還一事告知楊的家人,2人在屋內發生口角;楊先徒手毆擊張的臉部,雙方發生扭打,楊見茶石上置有1把水果刀,持刀朝跌坐在地的張男頸部猛刺多刀死致死。
     楊殺害張裕澄後,將屍體搬運到自小客車後座,並清理鐵皮屋內血跡,然後開車往林口發電廠方向行駛,到新北市林口一帶,見路邊有山坡、樹林,且四下無人,於是就將屍體及擦拭血跡衣物、床單丟棄在樹林內,隨後駕車離去。
     楊殺害張後,還偷走張工廠內塑膠廢料及機具變賣5萬多元。案發7天後,民眾開車行經林口,因尿急到山坡處上廁所,發現遭棄置於樹林間的屍體,經報警處理,警方根據死者的交友狀況,循線將楊緝捕到案。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楊僅因被害人不同意延期償還債務的請求,竟持刀殺死對方,又將屍體棄置於樹林間,遭野生動物啃食,楊的所為本應從重量刑,但審酌楊犯後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悟,4日依殺人、遺棄屍體、竊盜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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