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殺友人36刀反咬家屬殺人 男子判死

50歲的男子陳世(峰)酒後與友人蕭國良起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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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認犯行手段凶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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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處死刑。地院判決書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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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世(峰)有多次強盜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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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監獄服刑期間多次因細故對其他受刑人實施暴力,犯後也無悔意,已無教化之可能,有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因此就殺人罪部分判處死刑。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陳世(峰)和被殺害的蕭姓男子原本為朋友關係,去年11月8日傍晚,兩人一起在社頭鄉老人會館外涼亭喝酒,兩人不知何故起口角,陳世(峰)回家後心生不滿,跑到蕭姓男子住處持刀砍殺蕭男,檢警事後相驗,發現蕭男頭部有15處傷口,左手10處傷口,右手6處,左膝2處,右膝2處以及左胸1處。陳世(峰)砍人時自己的左手虎口及大拇指也受傷,隔天前往診所縫合傷口,離去時也莫名將診所的飲水機踢翻,後來陳世(峰)喝下藥酒後開車離開卻自撞橋墩被逮。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為,被告無視本案客觀證據如此明確,仍矢口否認犯行,對案情堅不吐實,也沒有對被害人家屬有任何道歉及補償的行為,在法庭上還撰寫刑事告發狀,誣指被害人家屬因保險金殺害蕭男,足見被告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過之心。法官審酌被告曾有多次竊盜以及妨害自由前科,在彰化監獄服刑期間,多次因細故或僅對他人之言行心生不滿即對其他受刑人實施暴力行為,顯見被告經過多年監所教化,仍未能使其後悔,又被告所為造成被害人家屬身心受創,家庭破碎,留下難以抹滅的痛苦,因此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1051207(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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