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超量香菸入境 罰7500元

     入境攜帶超量菸酒被查獲,

C12 極光淨膚雷射

,今起免除坐牢刑責,

工商日誌 台北

,改沒收罰款,

七期房屋

,一名曾姓男子今天攜帶16條香菸入境,

觸媒焚化爐

,遭罰新台幣7500元。
     一名在大陸工作的曾姓台籍幹部,

名片設計

,今天上午回國時,

台中豪宅

,攜帶16條洋菸入境遭海關查獲,海關除發還可攜帶入境的1條香菸外,沒收其他15條香菸,並罰款7500元,成為這項新法受罰的首例。
     海關指出,從今年元旦起,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菸酒免稅數量為酒類1公升,捲菸200支(1條)、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若攜帶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入境,超額上限為酒4公升,捲菸4條(800支)、雪茄100支、或菸絲4磅,並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完稅放行。
     攜帶超過免稅數量菸酒入境,且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根據新修正的「菸酒管理法」,捲菸每條處500元罰鍰,菸絲每磅罰3000元,雪茄每25支罰4000元,酒每公升罰2000元,海關還會沒入超量菸酒。1020101
    ,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