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闖我海域 非捕魚也要罰

無黨籍立委陳雪生等人提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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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漁業資源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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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漁船心存僥倖頻頻叩關;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等人也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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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或其他外國籍船隻越界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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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我國主權、海域安全及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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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適用規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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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標準落差大。為嚇阻中國漁民非法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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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台灣漁民權益,昨天三讀通過條文,取消不同船種不同裁罰標準,明定中國大陸船舶違反規定經扣留者,得處船舶所有人、營運長或船長、駕駛人30萬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並由海岸巡防機關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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