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乘服務業者Uber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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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在加州被控誤導大眾所屬司機全都經過徹底身家調查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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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支付1000萬美元(新台幣3.2億元)和解。法新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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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官司由舊金山與洛杉磯的地區檢察官聯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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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Uber使用誤導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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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所謂的背景調查比他們實際上做得看起來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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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Uber在機場載客也未經適當認證。Uber在部落格上表示:「 Uber同意支付10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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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作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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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則是因應機場相關議題廣告–很多與機場議題有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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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其實都已經處理了。」Uber不承認違法,但表示同意不再使用如「路上最安全的搭乘」等字眼,或形容其背景調查具有「黃金般的水準」。Uber表示:「意外與非意外事件的確發生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得確保用來形容Uber安全性的語言清楚且精準。」依據這項和解,總部位於舊金山的Uber同意,只在加州獲得明確核准的機場提供共乘服務,且會清楚對乘客說明機場費率。(譯者:中央社許湘欣)1050408(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