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心懷報復 男誣藥局賣過期奶粉遭判刑

31歲、東勢區某藥局離職員工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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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老闆支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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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在臉書網站張貼「請各位東勢媽媽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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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的奶粉效期有些是用酒精改過的喔」、「老闆是富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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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騙窮人的錢」。台中地院依妨害名譽罪判張男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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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科罰金6萬元。張男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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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事件是他聽路人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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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友人都在討論,他當時有問過社團網路的蘇姓管理員,蘇稱並無該篇文章,當時他是用訊息功能聯繫,他記得臉書內沒有儲存對談紀錄。翁姓業者證稱,張男於去年4月15曰起至5月6曰擔任藥局倉管,當時張男任職時,並沒有特別約定要如何發放薪水,因為有講說薪資會於每月10曰匯到戶頭,但張男任職未滿1個月,也沒有完成離職手續,有發簡訊請張男到藥局領薪。法官查出,張男離職後心懷報復,在臉書社群網站張貼詆毀文章,使業者人格尊嚴受損,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行為惡劣,犯後又未與被害人和解,難認有悔意,予以判刑。(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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