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搜狐娛樂》報導,
,林志穎狀告大陸公司京東商城,
,未經授權就把他的照片放在網頁上宣傳賣襯衫,
,侵犯肖像權,
,他要求償65.5萬元人民幣(約317萬元台幣)。北京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公布,
,已經正式受理、審理中。
他經紀人說,
,案子已經交由法務部門處理,
,之前也遇過類似事情,頗為無奈,但公司已聘律師處理。被告京東公司則無回應。,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