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駕駛去年中堵在台六四快速道路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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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見到劉男騎著大型重型機車從路肩快速飛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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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把行車紀錄器內容傳給警方告發違規;劉男聲明異議並辯稱是「後輪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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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靠到路肩以免挨撞。但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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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破劉某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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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維持罰鍰四千元。
去年七月廿七日上午上班尖峰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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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男子騎著他的大型重型機車上台六四中和段快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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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被汽車駕駛寄送影帶,向警方告發他違規行駛路肩,警方也根據告發影帶內容裁罰四千元、記點一次。
劉姓男子挨罰後向新北地院聲明異議表示,他駕駛的重機行駛於台六四線高架橋、接近下秀朗橋端匝道約二百公尺處,發現後輪因破洞漏氣現象,才會緊急駛離主車道,以免遭後方追撞,卻遭不知情民眾以行車紀錄器拍下並被逕行舉發,對此「深感委屈」。
李姓民眾證稱,當天他從錦和路交流道上台六四線,車道處於嚴重塞車狀態,但劉男從路肩呼嘯而過,一下子就看不到車子,當地距匝道尚有六、七百公尺距離。
判決指出,行車紀錄器錄影帶內容未遭變造、竄改,另劉男雖辯稱是因後輪沒氣所致,但他在機車車身搖晃情況下仍騎乘該機車向前行駛五、六百公尺下橋,而非下車牽移機車至橋下修理,有違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