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戰 洪明江告張雅屏、潘連周

洪明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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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2010年接下鎮長職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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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公所當時定存有3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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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負債有3800萬元。任內規畫104年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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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定存增加到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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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活存36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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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舉債的政績竟然會被抹黑成貪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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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太誇張了。潘連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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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宣中寫到「沒吃錢否?!」用的是疑問語氣,並無汙衊之意,並指出2010年洪明江上任時,接下前鎮長李光明3800萬元債務叫苦連天,明明還有3000萬元定存卻不說,有誠信的問題。連續文宣攻擊讓洪明江忍無可忍,在律師陪同下,下午2時帶著所有證據按鈴控告張雅屏和潘連周違反選罷法。他說,選舉奧步一波接著一波,逼得他不得不採取行動。律師陳景裕指出,文宣中明顯違反選罷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將陪同洪明江走上司法途徑還他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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