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成榜首 判服120小時勞務

     廿二歲的曾女、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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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年前參加四技二專學測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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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透過補習班買通學測中心的資訊程式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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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改答案卡作弊考取國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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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還成為全國榜首;最高法院為導正兩人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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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依偽造文書罪宣告緩刑二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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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要求須各服一百廿小時的公益勞務確定。
     至於財團法人技專學測中心資訊組設計師董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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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勾結台中北一補習班業者李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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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複製鑰匙開啟讀卡工作室,並攜帶出答案卡竄改,讓考生高分錄取,董、李月初已遭最高法院各判刑二年二月定讞。
     曾、蕭姓學生被控,分別在九十七年、九十八年間,參加四技二專聯招入學測驗;兩人為求順利高分錄取名校,竟與北一補習班負責人李慶雲配合,考試時故意將電腦答案卡劃記塗滿,再由李告知董尚德考生的准考證號碼,進行舞弊。
     董尚德利用電腦二次讀卡間的空檔,偷出考生的答案卡,並塗改為正確答案,使曾、蕭姓考生拿到高分。曾女更在當年以超高標分數,榮登四技二專二業設計類全國榜首。
     全案爆發是因三年前,有考生家長發現不少原本在校成績不好的考生,竟高分考上學校,因此向雄檢檢舉。
     檢警偵辦後發現,董尚德、李慶雲除涉嫌九十九年技專學測十三名考生舞弊案外,也在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年度專技學測中,讓數十名考生因此錄取,四年內更有九人獲得各類科榜首。
     其中配合補習班作弊的曾、蕭考生,遭檢方依偽造文書起訴,但兩人均否認犯行,辯稱作答時沒將答案卡擦拭乾淨,才導致程式判讀有誤。
     最高法院佐以相關證據、證詞,認定曾、蕭確有參與更改答案卡的集體舞弊,審酌兩人無不良素行,因一時失慮才犯法,所以均給予緩刑二年宣告,但須服一百廿小時的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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