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查無「影」 胡德夫不起訴

     被譽為民歌之父的胡德夫,

南投居家看護

,七月到汐止運動中心游泳時,

家族治療

,被一名十四歲少女指控在泳池內從後對她環抱襲胸;胡堅決否認,

桌上型飲水機維修

,表示他是見少女沉入水中,

正能量加強課程

,才會出手拉她。士林地檢署調查,

桃園系統家具

,因沒有監視器拍到事發現場,

大型電視牆

,僅能依少女指述、胡的供詞和泳池救生員證詞等,

債務更生辦法

,認定強制猥褻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胡另涉性騷擾部分,因胡和少女已達成和解、撤回告訴,也獲不起訴處分。
     胡德夫曾以〈太平洋的風〉拿下金曲獎最佳作詞人和最佳年度歌曲,音樂地位崇高。七月胡到汐止運動中心游泳時,十四歲少女向母親哭訴被胡從後方環抱襲胸,少女母親趕緊報警,胡被以強制猥褻和性騷擾等罪嫌函送法辦。
     但胡始終否認犯行,聲稱當天游泳時覺得手有碰到東西,隨即見少女在其前方沉入水中,於是潛進水裡要將少女托上水面,當時緊抓著少女手臂跟背部,直到可以站起來才放開,沒有環抱少女,也沒有聽到少女說她可以自己游等語。
     少女則指述,當天游近中間水道時,後方有人突然大力撞她,讓她失去平衡,就被胡從後環抱住胸口;她說可以自己游,但胡仍不放手,她覺得不舒服,用手肘撞開胡,再用力把他推開,時間約有一分鐘。
     檢察官調查發現,當天並無監視器拍到現場,目擊的林姓救生員證詞,又無法確認胡環抱少女什麼部分。僅能綜合雙方說法,認定當天胡是在少女重心不穩下,才與少女發生肢體碰觸,但少女會重心不穩,是因胡不慎撞到抑或是基於強制猥褻犯意,雙方各執一詞無法認定,因以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