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台美簽署肥咖條款,5千人明年遇查稅壓力

金管會宣布,

專利有效性

,台美已於22日簽署俗稱「肥咖條款」的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法案合作協議(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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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明年立法院三讀並經總統公布後生效。美方屆時可據此要求台灣提供「不合作客戶」資料進行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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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預估約5千名具美籍的台灣人將面臨查稅壓力。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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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階段美方欲針對具美籍或綠卡的台灣人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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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能要求台資金融機構提供戶數及相關金額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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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肥咖條款」正式公布生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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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可要求提供「不合作客戶」的帳單資料、名單、甚至個別帳戶資料。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肥咖條款)法案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規定外國金融機構應履行辨識客戶是否具美國身分及申報美國帳戶資料等義務,否則該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就源扣繳30%。美國因應「肥咖條款」執行而提出簽署合作協定架構,台灣先前已與美國達成實質共識,先列入「協定視同生效國家」名單。為維護台資金融機構及全體國民投資權益,台美雙方於今年11月就協定中英文版本取得共識後,於本月22日完成簽署「肥咖條款」合作協議。呂蕙容表示,台美在完成「肥咖條款」合作協議簽署後,需依據「條約締結法」規定,在協定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進行審議,尚待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才正式生效,預計明年上路。呂蕙容指出,台灣客戶2014年7月起到金融機構開戶,金融機構會依據7項條件來辨識是否為美籍客戶,只要1項符合就可能被視為美籍客戶,並詢問是否同意將存款等相關資料報送美國國稅局,若客戶不同意,就會被列為「不合作」帳戶。由於台美先前已列入協定視同生效國家,台資金融業已向美國國稅局連2年申報擁有的美國帳戶資料。據金管會初步統計,擁有美國籍或綠卡、可能符合「肥咖條款」規定條件的台灣人約5000戶。(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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