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縣主委違選罷法 二審維持原判

國民黨副秘書長張雅屏2014年任屏東縣黨部主委時,

法院更生

,於縣長選舉期間涉以「潘安再世」文宣,

五金工具

,影射民進黨候選人潘孟安,

商城代管

,因違反選罷法,

辦公室照明系統

,屏東地院去年一審判他有期徒刑2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

六角柄滾磨刀

,張不服上訴,

宜蘭洗腎陪同

,高雄高分院8日駁回,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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