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二次強制協商 工會:仍無共識

復興航空勞資第二次強制協商14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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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待討論。中央社記者游凱翔攝 105年12月14日

復興航空勞資第二次強制協商今天上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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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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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主席提出加發2.4個月薪資新方向,但是平均薪資還是底薪,仍待討論。台北市勞動局要求復興航空資方與企業工會召開強制勞資協商會議,8日於北市勞動局進行第一次強制協商會議,但並未達成結論,僅約定今天上午9時召開第二次會議。協商會議進行逾6小時,下午2時20分會議結束,但仍未達成共識。興航執行長劉東明等9名資方代表離去時未針對協商內容多做說明,僅表示「由市府統一發言」。興航強制協商會議,由律師朱瑞揚擔任會議主席。龐閔憶受訪表示,針對資遣費議題仍不停打轉,會中也陷入多次僵局,且董座林明昇未到場,所以今天的內容必須由劉東明帶回,待12月19日興航董事會同意後才能通過。龐閔憶說,主席朱瑞揚為了避免雙方談論沒有交集,提出「加發2.4個月薪資」的新方案,但此方案跟工會訴求相差很遠,需要帶回去再做討論,也呼籲資方對拋出的數字應負責,不要換取工會信任後,又不履行。龐閔憶也提出2.4個月薪資的爭點,她解釋,資方的認知應該是「底薪」,而工會的認知則是「平均薪資」,若是採底薪,那跟工會訴求就更遠了。龐閔憶說,主席在會中希望資方能以「大解法」來照顧員工,而非採取「勞資法」。若以大解法精神,公司應計算員工薪資至1月22日,並加發2個月薪資,而工會再以這2個月薪資的基礎繼續往上談。由於今天第二次勞資強制協商無結論,主席在會中裁示,第三次強制協商將於12月21日上午9時召開。105121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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