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 高院:蔡友才違法放貸 疑受客戶不正利益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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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聲押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前主秘王起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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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以蔡友才涉犯特別背信、收受不正利益、洩漏營業秘密、內線交易等9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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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蔡案發後接觸前財政部長張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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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勾串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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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2人羈押禁見。蔡提起抗告。但高院指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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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鑒機資產管理公司的成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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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友才與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的說法不同,蔡是否違反銀行授信法令放貸,致生損害兆豐銀行,並藉此迂迴收取或期約兆豐銀行客戶的不正利益,涉嫌重大。高院指出,蔡友才指稱鑒機公司成立過程,是同案被告謝泓源去年6、7月間向他表示要設立一家創投公司;他沒有找潤泰集團,是尹衍樑自己要投資;其退休後4個多月才擔任鑒機公司董事長,因其他法人股東代表人表示他擔任董事長即再增資等語,與同案被告謝泓源及證人林陳海,尹衍樑說法不同,因此有事實足認被告蔡友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駁回蔡友才抗告。至於王起梆因其硬碟,經送刑事警察局數位證據還原工程,發現有相關之電磁紀錄於搜索前遭刪除,蔡、王2人陳述內容,核與鑒機大股東林陳海、尹衍樑等就鑒機公司之成立過程、時間等節,均供述不一,因此2人就是否屬違反銀行授信法令放貸,致生損害兆豐銀行,並藉此迂迴收取或期約兆豐銀行客戶不正利益等情,尚待查明,恐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亦有羈押必要性。(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