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今天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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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遭遣返中國大陸的台灣人對中國大陸來講是詐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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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去中國大陸符合國際刑事司法的屬地及法庭便利原則。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又是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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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電信詐騙 政府盡力保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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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必須嚴懲犯罪」記者會。戴東麗在會中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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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是對無照經營電信業、無照使用無線電信設備及組織犯罪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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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到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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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客觀來看,肯亞配合大陸的作為,應是要處理詐欺罪,引渡8名台灣人至中國大陸符合國際刑事訴訟的管轄原則。戴東麗表示,這8名台灣人對中國大陸來講是詐欺被告,帶去中國大陸符合國際刑事司法的屬地及法庭便利原則,因為台灣沒有證據,證據及被害人都在中國大陸,台灣有管轄權是因依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可對台灣民眾在大陸地區犯罪去審判,並透過司法互助,將人帶回台灣。戴東麗說,依目前刑法的規定,台灣對於台灣民眾在境外涉詐欺案件是沒有管轄權的,現有這麼多詐欺集團到國外設機房,可能是有做過法律研究,目前了解這案件在大陸詐騙的金額達新台幣5億元。對於外界質疑法務部是否和外交部、陸委會看法不同,戴東麗說「也沒有和陸委會有出入,最主要是沒有證據」。若要帶回來台灣審理也可以,但要透過與陸方的司法互助,跟陸方要證據,並傳喚在中國大陸的被害人來台灣作證,但相關的機票、食宿及日支費等費用都要台灣出,法庭便利原則很重要,否則司法的耗費難以想像。戴東麗說,不是不關注台灣民眾,而是說,這是一個犯罪的行為,有發生地的問題,目前來看,肯亞的做法比較像國際引渡法中的常規。1050412(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