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檳榔西施 4軍人遭判刑

楊男辯稱只是想搭訕才拉西施的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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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害她撞上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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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觸碰到胸部;林男則稱聽到楊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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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交易結束才開走;趙男則稱睡著了什麼都不知道。但西施指證歷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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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車內不斷傳出喧嘩、訕笑聲。法官勘驗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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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右後座的車窗是待車子停妥後才往下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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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車輛在檳榔攤前曾2度往前移動再突然煞停,法官根據林男自承平常等紅燈習慣打N檔,當天買檳榔卻打D檔,認定他早就打算隨時開溜。法官認為,楊男在警詢時坦承誘騙西施摸胸,審理時卻一再改口,見她受傷還趁機猥褻,雖然摸胸只有1秒,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林跟趙分別因幫助犯強制猥褻罪,開車的林遭判處8月、開窗的趙被判4月,以1000元折算1日;另外坐駕駛座後方的乘客則因監視器沒拍到,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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