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靈 通-蘇聯一國三席

     《聯合國憲章》並未要求成員國必須是獨立國家。
     1936年《蘇聯憲法》規定,

會員卡設計

,各加盟共和國獨立行使國家權力,

網路代銷公司

,主權受蘇聯保護,

護腰

,有自己的國旗、國徽、憲法,

室內裝潢

,並保留退出聯盟的權力。
     1944年新版《蘇聯憲法》規定,

氧氣機

,加盟共和國有權與外國直接發展關係,

牛樟芝

,簽訂協議並交換外交代表,

天鋼

,也能建立武裝部隊。
     因此,當年蘇聯加盟共和國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加入聯合國,形成一國(蘇聯)三席局面,並無違反相關規定。
     然而,在蘇聯解體之前,烏克蘭和白俄羅斯代表在聯合國從未出現與蘇聯不一致的情況。如今就連烏克蘭政府也承認,冷戰期間烏、白在聯合國的席位,只是讓蘇聯多出兩票。

…更多新聞請看《旺報》,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