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非法吸金伏法 家屬不知

     湘西非法吸金案主嫌曾成杰12日伏法。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天對曾成杰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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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未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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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雙方在微博互嗆。曾嫌女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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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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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能見父親最後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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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則先後發3條微博回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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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嫌刑前未提出會見要求。最後卻變成雙方相互道歉局面。
     《京華時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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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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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以高額利息對外非法吸金34.52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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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被長沙市中級法院(簡稱長沙中院)判處死刑;7月12日上午,長沙中院執行死刑。
     當晚,曾成杰另一位女兒曾珊以「曾成杰之女」在微博發文說,「上午我爸爸已經被執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們連他的最後一面也沒見到!一句遺言也沒有!現在政府都沒通知我們!」
     網友熱議批法院冰冷
     稍後,她再次發微博,「一大早趕到法院,看到了執行死刑的布告。爸爸真的被殺了,我和哥哥腦子一片空白,為什麼不通知我們,哪怕讓我們看一眼遺體也成,為什麼?法院保安說,可能周一才會通知我們領骨灰。」由於此案曾在大陸喧騰一時,「曾成杰之女」的微博在網上引發熱議,質疑法院的舉措是否合情合理。
     12日下午,長沙中院在其官方微博發文澄清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但遭網友以「冰冷」批評。半小時後,長沙中院將此條微博刪除,再發微博道歉及解釋說,微博管理人員對刑事法鑽研不夠,已予糾正。
     曾成杰未要求見親屬
     當晚6時56分,長沙中院第3次發微博稱,在刑前的驗明正身時,法官曾告知曾成杰有權會見親屬,但他並未提出要求,遺言中也未提及。
     「曾成杰之女」再次發微博向長沙中院道歉,「為我這兩天的不理智,誤解中級法院,特在此致歉!然後,感謝在一審時候,你們給了我父親說話的機會!」她表示,「只想拿到骨灰,讓父親早日入土為安」。
     2008年12月,曾成杰因涉嫌集資詐騙被捕,他的大女兒曾正時任該公司財務部出納、審計。同案的三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鄧友雲、曾成杰的妻子,則以非法吸金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此外,三館公司多名管理人員也遭以非法吸金、職務侵占罪被判刑。
     小 靈 通刑前會見權
     依據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423條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張凱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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