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調式建教合作 擬從高職二年級始

    實施多年的「輪調式建教合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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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可能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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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研擬修訂辦法,

台北 翻譯社

,規劃「輪調式建教合作」從高職二年級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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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時不能安排。
    
    行之多年的高職建教合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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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高職一年級學生不滿十六歲,卻得輪班,淪為童工,去年監察院提出糾正。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新發表示,目前高職實習除了輪調式建教合作,還有實習、階梯式實習,只有輪調式建教合作有一個月以上的實習時間,正在研擬修訂「職業學校實習辦法」草案,規劃未來「輪調式建教合作」必須從高職二年級開始。
    此外,教育部修訂完成的「職業學校實習辦法」明訂,實習課專任師資必須是有技術士證照的合格教師,學校辦理實習不善或違反法令規定,限期仍未改善,將祭出罰則,被扣獎補助、減班或減招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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