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門口昨日下午出現一隻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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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搖頭晃腦跟在一名男子後方進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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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旁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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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紛紛拿出手機、相機拍照。詢問主人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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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隻鵝叫「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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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是竊盜案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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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是來出庭「作證」的。
嘎嘎的主人叫李玉峰,他說已養了嘎嘎六年,彼此感情非常好,去年他帶著嘎嘎到淡水海邊釣魚,有一名釣客趁他不注意時,想將嘎嘎抱走,被他發現當場逮個正著。
李向對方提告,對方辯稱,當時鵝離李至少有四十多公尺,他不知鵝是有人養的等等。
李玉峰認為對方根本是耍賴,因為嘎嘎會認主人,只要他帶牠出門,嘎嘎都亦步亦趨跟在後方,因此昨天法院開庭,特地將嘎嘎帶到法院,要向法官證明此點。
可惜的是李男因故錯過開庭時間,抱著嘎嘎到法庭時,該庭已開完,沒讓嘎嘎和承審法官見到面。但一隻鵝出現在法院的奇特景象,引起眾人目光注意,許多人拿起相機或手機拍照。
李玉峰說,嘎嘎是前女友送他的禮物,以前嘎嘎小的時候,他都將牠放在肚皮上培養感情,因兩人長時間相處,嘎嘎自然認得他這個主人,出門時他也能放心讓嘎嘎自己走。
把鵝當寵物養有遇到什麼困難嗎?李玉峰笑著搖頭說,嘎嘎很好養,但牠只吃台灣的高山高麗菜,所以只要到颱風天菜價飆高時,他的荷包便要大失血。但他認為一切都很值得,因為沒有嘎嘎陪伴,李玉峰說「我會傷心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