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日舉行《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簡稱反壟斷法)草案第二場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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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方意見都指責NCC。台灣記協會長陳曉宜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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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中以收視聽率為管制計算方式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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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放水;學生代表王炳忠則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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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可能藉由另訂專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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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國家對媒體干預。
台大新聞所所長洪貞玲表示,期待看到媒體壟斷防制法令有效而可行,可面對台灣媒體壟斷與集中問題,但目前外界對反壟斷法草案,不但業者害怕,公民團體與學者也有疑慮,顯然是因為無法預期法令會使媒體市場往何方向發展。
洪貞玲指出,此草案要面對台灣媒體市場與言論集中化的問題,如壹電視遭遇無法上架情況,期待規範違反公平競爭情況,不能僅由業者制定頻道公平上下架管理機制。
「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學生代表陳為廷,率眾拉布條呼口號,抨擊NCC的草案是「無效立法、實質護航」,管制基準數值為暫定,但對公民團體提出意見卻沒有接納,還直指石世豪至今沒有「悔改」之意,這是「對公民團體不禮貌的做法」。
不過,陳為廷也認為,立法可能無法有效禁止壟斷,但沒有立法,壟斷情況更可能發生。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說,可肯定此草案維護多元專業自主的進步性,但研擬反壟斷法就像蓋城堡預防宵小,看似堅固美麗,城牆卻有破洞,問題在於NCC用收視聽率、全國人口總數來計算管制基準。
石世豪強調,NCC是廣電事業主管機關,不是平面媒體主管機關,所以草案僅能平面整合廣電媒體時才加以規範,另有其他草案(民進黨版本)把全國性日報的相互整合交由NCC管理,是幫NCC擴權。如果針對個案立法「近乎違憲」,形式是法律,實質卻是個案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