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大爆炸 女駕駛路過被波及獲國賠145萬

五股新興堂香舖5年前爆炸造成4死38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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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女駕駛開車時遭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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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火製造商萬達與桃園消防局判賠9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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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女身陷創傷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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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走不出陰霾聲請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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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今審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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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桃園消防局必須賠償14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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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訴。5年前,萬達桃園廠區起火爆炸,桃園市府考量公共安全,廢止其煙火製造許可證後,桃園市消防局卻發函同意業者轉賣,萬達將煙火轉賣給新興堂後,煙火載運過程中不甚摩擦,造成巨大爆炸,也造成4死38傷的悲劇。當時,李女恰好開車經過爆炸現場,造成其臉部、四肢多處灼燒傷,已獲得桃園消防局、萬達等人賠償98萬餘元,但李女去年被診斷出幻聽等精神疾病,醫師鑑定其無法從事勞力工作,李女進而向桃園消防局、萬達請求國賠。桃園消防局認為,李女針對同一事實重複起訴,但法官認為,爆炸肇因於業者搬運不慎,但桃園消防局未清查、沒入其煙火,同樣也有疏失,判賠萬達、桃園消防局賠償145萬餘元,全案可上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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