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知名電視節目製作人張富,
,被控6年前找4名股東投資800萬元成立「紅海」演藝經紀公司,
,但張因經濟困難,
,竟先挪用800萬元股票,
,再向金主借資1650萬元,
,辦理公司登記,
,涉嫌驗資不實,
,台北地院今日依違反公司法將張富判刑3月,
,全案可上訴。(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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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