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簽切結允賠償150萬 反控大老婆恐嚇

北市一名女保險業務員與柳姓男同事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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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窗事發後簽下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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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賠償柳的徐姓元配150萬元。詎料女業務日後反咬遭徐女恐嚇「拉去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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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簽下和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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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因此罹患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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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徐女等4人恐嚇。台北地檢署將徐女等4人隔離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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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比對說詞認為女業務員指述有疑,今日處分全案不起訴。徐姓女子去年意外在柳姓丈夫手機發現丈夫與女同事的曖昧簡訊,質問下發現丈夫外遇女同事,斷然提出離婚,並揚言控告小三妨害家庭。女業務員得知紙包不住火主動求和,與柳女相約商談和解。去年8月間,徐姓女子先是與劉姓女友人與女業務員相約公園談判,數日後與另名劉姓男友人邀約女業務員至咖啡廳簽下切結書,女業務員答應賠償150萬元,徐女則允諾只要賠錢就不提告,由女業務員簽下切結書。詎料女業務員事後並未履約,徐姓女子進而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女業務員則反控徐女與兩名劉姓友人及柳姓業務員涉嫌恐嚇。女業務員指控,徐姓女子等人恐嚇她若不賠錢,就要「拉去賣掉」,她因擔心被推入火坑,不得已簽下切結書。承辦檢察官將徐姓女子等4人隔離偵訊,發現4人供述大體一致,均表示沒有脅迫女業務員簽字;檢察官認為,徐姓女子邀約女業務員在公園、咖啡廳談判簽字,地點均是公共場合,女業務員並非無法脫困求救,且女業務員事隔多時又在挨告後才反告,指述情節亦可疑,全案罪嫌不足。(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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