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悠活麗緻度假村涉及「未環保、先營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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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環保聯盟理事長洪輝祥昨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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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鐵定有公部門跟業者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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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和地方法院檢察署若不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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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會到這兩個單位貼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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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公權力已死。
面對政府各部門直至昨日還在開會釐清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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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輝祥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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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活案就是典型「有權的人為有錢的人服務」的案例。業者以申請集合住宅建照的名義,行經營旅館之實,根本就是巧立名目。無論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或《國家公園管理法》,當初都不應該核准開發案。
他強調,照道理,同家公司在同個開發案,即使是分期分區開發,都應該視為一個開案計畫,總面積超過一公頃,就要依法環評。「但業者可以一次開發一個(區域),閃掉《環評法》,裡面一定有公家單位為業者『護法』!」
屏東縣政府是環境保護和建築管理第一線執法單位,卻漠視法令未落實執法,問題最大。
他強調,悠活經常在墾丁舉辦大型活動,執法單位不可能不知道涉及違法,業者可以長期違營運,在公部門絕對有共犯結構。「如果監察院和地檢署不介入調查,我就去給這兩個單位貼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