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產》嘉義文創園區營運案,新嘉拿下

志嘉(5529)子公司與文化部簽定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15年營運規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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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將以文創培育、產業新生及創意扎根為三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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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整合在地與國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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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期帶動雲嘉地區文創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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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保存傳統藝術及酒產業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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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文創園區未來的榮景。志嘉子公司新嘉文創事業與文化部簽定「文化創意事業運用嘉義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案」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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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期間自105年1月11日起至12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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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年限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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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將文化部交付的嘉義文創園區內建築物及其設備、基礎設施等營運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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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既有建築物之整建(包括既有建築之改建、修建、增建)及資產營運。新嘉將引入創意人才的匯聚,形成跨界的創新環境,延續過去酒廠時期曾有的輝煌,並計劃和在地區域資源連結,建構文創產業群落,創造就業機會,並將保存傳統藝術及酒產業的資產,創造文創園區未來的榮景。(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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