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陸遣返陳由豪 我「提高力道」

     涉嫌掏空資產、債留台灣的重大通緝犯陳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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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藏匿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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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曾三次向大陸請求遣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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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無下文。法務部昨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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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邀集陸委會、調查局、刑事局研商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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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為向陸方磋商的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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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向陸方請求的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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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陸方積極遣返。
     法務部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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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由豪可能因對大陸地區的經濟有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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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大陸消極不願將陳遣返。加上大陸認為陳未在大陸地區犯罪,且在台觸犯罪名,不屬暴力、人身或財產犯罪,也有可能是大陸不願遣返的原因之一。
     法務部說,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分別在九十八年八月、九十九年九月和今年五月間,三度正式向陸方提出遣返請求;法務部曾在五月召開遣返陳由豪等多名要犯研商會議,研擬提出個案名單請求。
     此外,為促請陸方積極回應,三月間,法務部邀集陸委會,與大陸國台辦及公檢法司各部門舉行聯合工作會談,提出要犯遣返落實執行之要求;並於七月間,與公安等部門舉行工作會談,八月間的年度高層會晤時,也向陸方具體提出要犯遣返請求,希望盡速落實執行。
     法務部認為,陳由豪應沒有「行蹤、地址不明」情形,因此仍促請陸方基於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明文經濟犯罪為雙方同意著重打擊犯罪項目之一,將陳由豪回歸刑事犯本質處理,合作緝捕以共同打擊犯罪,彰顯協議精神。
     依台北地檢資料顯示,陳由豪至少仍有兩案遭通緝,包括涉及東展興業購買東方育樂股票掏空四億餘元案,涉嫌背信罪,遭北檢通緝。另外陳由豪涉及東鼎公司「假交易,真掏空」,違反商業會計法案,遭台北地院通緝。
     去年間,有債權人及債權銀行,向北檢控告陳惡意脫產,涉嫌毀損債權罪,讓早已官司纏身的陳由豪,再增一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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