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蒨蓉撞傷身障騎士 判緩刑2年確定

藝人李蒨蓉去年在台北開車撞傷一名身障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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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二審今(29)日下午宣判緩刑2年。(圖/中央社)

「阿帕契女王」李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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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開車撞傷古姓身障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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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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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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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檢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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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二審今(29)日下午宣判。李蒨蓉因和古和解且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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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仍判她拘役40日,但宣告緩刑2年。2015年3月29日在軍營打卡,鬧出阿帕契貴婦團參訪風波的藝人李蒨蓉,去年4月14日下午,開車載著友人從北市基隆路高架橋下匝道,在多向路口違規右轉至外側車道時,撞上59歲古姓身障男子的機車,古多處受傷。事發後,雙方在區公所調解,未達成和解,今年2月3日被起訴,聲請不用開庭的簡易判決。北院一審,法官曾安排調解,因賠償金差距過大,雙方談不成和解,李蒨蓉被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案經上訴,今判決緩刑定讞。(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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